法律解析:
第一步:企业名称预先核准。转为的企业可以申请使用新的字号和名称,也可以使用个体户原有字号名称。个体户转为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需要准备的资料有: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申请书,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个体户营业执照,出资人身份证。
第二步:个体户注销登记。
个体户注销登记所需的资料是,个体户名称通知书,个体户注销登记申请这,个体户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办理完毕后取得个体户注销登记通知书。
第三步:公司设立登记。个体户可以转为有限责任公司,合伙企业和个体独资企业,个体户户转为不同的公司类型的设立登记所需的资料有不同:个体户转为有限公司所需的资料有:有限公司的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股东监事等身份证,经营者(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企业名称核准的通知书,个体户注销通知书;个体户转为合伙企业所需的资料有:合伙申请书,合伙协议,合伙人身份证,合伙人认缴或实缴出资确认书,合伙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个体户注销通知书,其他相关规定资料。个体户转为个人独资企业所需资料:个人独资企业的申请书,投资者身份证,个人独资企业核准通知书,个体户注销通知书,其他相关规定资料。
第四步:核准个体户转为企业的登记。个体户要转为哪种企业类型,提交相关的资料,工商部门核准后,便发放企业营业执照并同时还发放个体户转型升级为企业的证明。个体户转为企业就此完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
第八条 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
(二)有合法的企业名称;
(三)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
(四)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五)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第九条 申请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当由投资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向个人独资企业所在地的登记机关提交设立申请书、投资人身份证明、生产经营场所使用证明等文件。委托代理人申请设立登记时,应当出具投资人的委托书和代理人的合法证明。
个人独资企业不得从事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业务;从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应当在申请设立登记时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