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女性怀孕期间,产检是非常重要的事情,旨在确保母婴的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 女职工怀孕期间,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对胎儿有害的工作,应当根据妇女怀孕期间的身体变化和需要,适当调整劳动强度和工作时间;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享有产前检查的权利,医疗机构应当安排并提供相应服务,此举也有助于确保孕妇和胎儿的健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 女职工怀孕期间,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对胎儿有害的工作;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享有产前检查的权利,医院或者诊所应当配合实现该权利,并为女职工提供必要的检查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