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予行政处罚的情节有:
(1)违法行为情节较轻,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2)违法行为人不满14周岁。
(3)精神病人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实施违法行为。
(4)违法行为超过法律规定的行政处罚时效未被发现。
不予消防行政处罚的有哪些情形
不予消防行政处罚的情形:
1、不满14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
2、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3、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处罚;
4、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或者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行政处罚从轻减轻处罚的情节有哪些?
《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五条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第二十七条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二)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
(三)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四)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行政处罚不予的规定
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如下:
1、不满14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
2、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3、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处罚;等等。
哪些情形下不予行政处罚?
(1)违法行为情节较轻,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2)违法行为人不满14周岁。
(3)精神病人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实施违法行为。
(4)违法行为超过法律规定的行政处罚时效未被发现。
可以减轻处罚的情节有哪些
根据《刑法》规定,可以减轻处罚的情节有:
1.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的,在量刑时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3.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4.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5.犯罪分子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