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1、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医疗部门出具的婴儿出生(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生育女职工、计划生育手术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企业职工生育医疗证审领表5、企业职工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证申领表6、企业职工生育医药费报销申请单7、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核准结算表8、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外地就医申请表9、生育医疗费用票据、费用清单、门诊病历、出院小结等原始资料10、收款收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