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广东省的社会保险制度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等多个方面,而这些保险的缴费基数是指用来计算社会保险费和公积金缴存额度的基础数额。根据相关规定,广东省的社保缴费基数一般以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础进行确定,并在当年1月份开始执行。例如,2020年上一年度广东省职工月平均工资为7832元,那么2021年的社保缴费基数就为7832元。需要注意的是,广东省并非所有社保缴费都采用相同的基数。具体而言,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都采用统一的缴费基数,即上一年度广东省职工月平均工资,而工伤保险的缴费基数则由企业按照实际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确定。此外,对于某些高薪的职工来说,其实际工资可能会超过社保缴费基数的上限。这些职工需要在自愿的前提下,自行选择缴纳社保缴费基数的最高限额或者实际工资的一定比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