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广东省社保缴费基数和比例是广东省政府为满足群众需求而设立的一种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制度。缴费基数是指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在缴纳社会保险费用时应按照其工资收入或劳务报酬收入的一定比例计算社会保险费用的基础。广东省社保缴费基数和比例标准如下:1.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为社会平均工资的300%,其中个人缴费比例为8%。2.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为社会平均工资的200%,其中个人缴费比例为2%。3.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300%,其中个人缴费比例为0.5%。4.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工伤保险的缴费基数为参保人员上年度的工资总额,生育保险的缴费基数为社会平均工资的200%。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和不同职业类别的社保缴费标准也有所不同。具体缴费标准请查询当地的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七十二条 统筹地区设立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工作需要,经所在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批准,可以在本统筹地区设立分支机构和服务网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人员经费和经办社会保险发生的基本运行费用、管理费用,由同级财政按照国家规定予以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