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的解除方式:
1、协商解除。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可以协商,尽量减少损失,和平化解矛盾,解决问题。协议解除时,一般在签订租赁合同时,会约定有租赁期限、违约责任或合同解除条件。当符合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时,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2、法定解除。当符合一定条件时,一方享有单方面解除合同的权利。对于房屋租赁合同的解除,承租人擅自转租房屋,利用承租房屋从事非法活动时,出租人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第七百三十条 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