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得物保证金能退,其是对于债务的担保以防止拍卖之后买受人违约不履行罚款义务的,如果参与竞买的人在拍卖结束后竞买未成功,则全额退还给竞买人;如果竞买成功的其一般直接转化为价款的一部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 第三十九条
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拍卖标的的价款,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