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没有任何法律法规规定或禁止物业保留业主证件的副本。
按照实际生活中的情况,物业公司在服务小区之外,还承担小区安全事务、社会事务,小区物业部门经常要配合居委会、地方政府机构、公安机构的工作,所以物业公司掌握住户、居民的家庭、成员信息是合理合法的。而近几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基本都是交给各个小区的物业公司进行入户调查登记的。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说,物业公司保留业主和住户的身份证复印件,也是无可厚非的。
当然,业主也应该做好自身材料保护,比如在复印件上写明【仅供物业公司存档使用】等字样。并要求物业公司对业主材料予以保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第十条 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但是,只有一个业主的,或者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决定不成立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