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在工作期间如果想要购买房产的,可以将个人账户的余额提取出来贷款,而且住房公积金不会只使用一次的,如果将来要进行二次提取流程有哪些?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到相关的法律知识,我已经整理了以下的相关内容。
一、住房公积金第二次如何提取
1、需首您要先向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
2、公积金中心会告知您提取公积金所需要填写的材料及办理的程序
3、您也需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与所在单位核实信息后并出具相关证明,并同时也向公积金中心核实按规定可以提取的金额,也需填写相关事项和所需信息再加盖预留印鉴。
4、您向公积金中心提供填写正确的材料、单位证明和相关凭证,中心工作人员予以审核。
5、只要经公积金中心主管领导审查后,并作出同意提取的决定也你提交的单位证明上签了字,基本就算能拿到公积金了。
6、准予提取的公积金,公积金中心会出具取款支票的。
7、你只需凭支票到受托银行办理提取手续就可以了。
从公积金中心领导审批到提取到公积金大概需3天左右的时间。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根据以上内容的相关回答可以得出,住房公积金在做二次提取的时候,和第1次办理提取的流程是一样的,需要本人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在提出申请之后,工作人员会予以进行审核,通过了就会发放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