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合同上是否应该写明发薪日
劳动合同中要约定发工资的日期。且单位一般必须在约定的日期内支付工资;但是遇到节假日或休息日的,则应当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如果单位另有约定的,则也可以按其约定处理。
二、劳动合同不写明工资可以么?
劳动报酬是劳动合同中应当具备的条款。如果没有包括,该劳动合同不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3、劳动合同期限;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6、劳动报酬;
7、社会保险;
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三、劳动合同中对工资约定不明确怎么办?
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但由于员工个人工作能力和经验的不同,造成同工同酬的实施不现实也不适用于企业发展。所以,可参照下方工资项目设置来解决问题:
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职务津贴、年功工资、学历工资等)、绩效工资(奖金、计件工资、满勤奖、合理化建议奖等)、各种补助、加班等。合同上要求的月标准工资,可以签基本工资,而其它工资以补充条款或者附件形式加以说明,但不明确报酬。工资项目设置需要详细、明确。不要将福利混在工资里,并且在合同中单独说明福利的发放形式。
综上所述,初到职场的毕业生和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要注意查看条款是否齐全,尤其是关于工资的约定必须要清楚。合同中没有写工资的,属于无效合同,新职工不应该在上面签字,应该要求单位重新修订合同,确保工资报酬的数额及支付方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3、劳动合同期限;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6、劳动报酬;
7、社会保险;
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