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南京市的退休金是由社保局负责管理和支付的。根据国家规定,退休金的最低标准由当地政府制定并实施。南京市自2018年起开始实行“交20年社保最低退休工资”制度,即只要缴纳社保满20年就可领取最低退休金,该标准为每月1510元。在此基础上,南京市还有其他一些退休金制度,如交满15年社保可领1800元/月、交25年以上社保可享受逐年增长的退休金待遇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八条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实行个人账户累计积算制度。个人账户包括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下称个人账户)和个人储存账户。个人账户按照统一的个人账户记载办法进行记载。个人储存账户由个人有关规定自愿缴纳。个人账户和个人储存账户资金的投资收益归个人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