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间接证据的特征:1、间接证明具有依赖性。2、间接证据具有关联性。3、间接证据对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明方法是推断。
间接证据的遵守原则:客观性,用于定案的每一个间接证据都必须经查证属实,即必须都是客观真实的;关联性,间接证据必须与案件真实存在客观联系,对证明案件事实有实际意义;充分性,间接证据必须达到能够证明案件全部事实所需要的量;协调性,间接证据之间以及间接证据与案件事实之间必须协调一致,没有矛盾;完整性,间接证据必须形成一个完整的证明体系;排他性,运用间接证据构成的证明体系得出的结论必须是唯一的,而且是排他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五十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