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范围怎么标准的?

律师回答

律师解答: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范围: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其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第十七条 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六条 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

第五十一条 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声明:文章内容系晖律网认证专家律师结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个人办案经验,并经专家审核校验后发布;若有部分内容因时效性等原因导致内容有误请联系我们进行处理。

相关法律问题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范围怎么标准的?

法律解析: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范围: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其他。 【...查看全文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范围

1、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劳动争议; 2、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 3、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4、因认定无效劳动合同、特定条件下订立劳动合同、职工流动、用...查看全文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管辖范围

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管辖 1、市级实施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与聘任制公务员之间因履行聘任合同发生的争议。 2、市直属事业单位及市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发生的劳动人事争议。 3、军队师级及以下聘用单位与文...查看全文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范围怎么规定的

法律分析: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发生在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法律...查看全文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范围的特别规定

法律解析: 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一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查看全文

劳动争议仲裁管辖范围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查看全文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管辖有何标准?

律师解答: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查看全文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管辖有何标准?

法律解析: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查看全文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管辖范围有哪些规定?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查看全文

市一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管辖范围是什么?

市一级劳动争议仲裁委管辖范围的规定如下: 一是根据《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的企业与职工不在同一个仲裁委员会管辖地区的,由职工当事人工资关系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处理。原劳动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查看全文

市一级劳动争议仲裁委管辖范围

法律分析:市一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本地区范围内有重大影响的劳动争议案件和大型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发生的劳动争议案件。除此之外,其余的劳动争议都由大多数由县区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的。法律依据:《...查看全文

劳动争议由什么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劳动争议案件由哪个仲裁委员会管辖      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查看全文

劳动仲裁委管辖范围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范围 1、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劳动争议; 2、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 3、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4、因认定无效劳动合...查看全文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

法律分析:1、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范围是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是不适用约定管辖。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2、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一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查看全文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范围

1、市级实施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与聘任制公务员之间因履行聘任合同发生的争议。 2、市直属事业单位及市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发生的劳动人事争议。 3、军队师级及以下聘用单位与文职人员的人事争议;驻宁解放军部队...查看全文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案范围

法律分析:   1、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查看全文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管辖范围有哪些特别规定?

根据《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17条规定:“县、市、市辖区仲裁委员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设区的市的仲裁委员会和市辖区的仲裁委员会受理劳动争议案件的范围,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规定”。此外,对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管辖范围...查看全文

劳动争议仲裁的管辖范围是什么?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要处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查看全文

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管辖

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管辖 1、市级实施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与聘任制公务员之间因履行聘任合同发生的争议。 2、市直属事业单位及市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发生的劳动人事争议。 3、军队师级及以下聘用单位与文...查看全文

劳动争议一般有什么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