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的基本原则有:
1.罪刑法定原则:
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
2.刑法适用平等原则:
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
对于一切人的合法权益都要平等地加以保护,不允许有任何歧视。
3.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的轻重相适应。
那么我国刑法规定的犯罪具体指的是什么行为呢?
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以上就是律师整理的相关内容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条 【罪刑法定】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第四条 【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
第五条 【罪责刑相适应】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