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履行抗辩权的行使具备的条件有:
1、必须是同一双重合同,双方相互负债,履行相关,形成对价关系;
2、双方必须同时履行,否则不能同时履行抗辩权;
3、对方未履行合同或者未提出履行合同的,另一方可以同时行使抗辩权。
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一方在未规定履行顺序的双重合同中,有权在对方未对付款前拒绝先付款的权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