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60岁以上老人都可以继续工作,是合法且没有限制的。只是不能再继续交保险了。
国务院《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原则规定,在用人单位参保缴费的人员女达到55周岁、男达到60周岁后,不得继续以职工身份参保,用人单位应在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当月及时为其办理停保。
职工已经到达退休年龄,必须及时办理退休手续,如果继续上班,超出的时间不计算连续工龄,多缴纳的养老保险也不能计算,办理退休,领取退休费之后,单位如果继续留用,可以签订协议,但是不能再缴纳社会保险,一切待遇,按照协议执行。
所以如果到了退休年龄还继续工作的,双方之间的关系属于劳务合同性质,如果没有约定的缴纳社保义务,公司可以不购买社保。
法律依据:国务院《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
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原则规定,在用人单位参保缴费的人员女达到55周岁、男达到60周岁后,不得继续以职工身份参保,用人单位应在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当月及时为其办理停保。
依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规定,对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并且累计工龄满十年的;
二、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累计工龄满十年的,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累计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准予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