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没转正辞退员工有补偿么?
用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支付补偿金。如果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的辞退属于非法辞退的情形,则可以申请用人单位的赔偿或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用人单位必须给予劳动者相应的劳动报酬,必须为劳动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企业不为试用期劳动者缴纳社保属“欠保”违法行为。
二、关于试用期的规定有哪些?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有且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如果用人单位由于不可抗拒原因导致原有试用期不能对劳动者进行全面考察、评估且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试用期短于法定最高限额,用人单位是可以延长试用期的,但前后两个试用期的总长度不得超过法定最高期额,并且必须以正当理由在原有试用期到期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才行,试用期到期或用人单位单方不得擅自延长试用期。
约定的试用期超过《劳动合同法》规定时间的,超过的部分无效。超过法定的试用期限后仍然维系劳动关系的,将被视为已经过了试用期、进入正式劳动合同期,劳动者有权要求按照正式劳动合同期的标准获得劳动报酬,且用人单位不得按试用期的规定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