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提升住房公积金服务效能的通知》(桂建金管〔2019〕11号)精神,加快推进“互联网+住房公积金服务”服务进程,自2020年11月9日起,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 陆续新增个人网上自助办理商贷还贷提取、租房提取、购房提取三项高频提取类业务,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中心网上业务大厅、微信公众号、APP新增的个人自助提取业务
(一)商贷还贷提取。
(二)租房提取。
(三)购房提取。
二、个人网上自助提取业务流程
(一)登录中心网站(网址:www.gxwzgjj.gov.cn)网上业务大厅或关注中心微信公众号。
(二)用户登录(职工需先进行账户注册方可登录)。
(三)登录后点击需办理的提取类型,根据系统指引,完成后续流程。
三、注意事项
(一)网上办理商贷还贷提取的职工应为主贷人,且首次网上申请提取前须主贷人持身份证原件、商业住房借款合同或近期(近三个月或以上)个人住房贷款还款明细表(由贷款银行打印盖章,注明贷款人姓名、贷款总额、余额及所购住房地址)到中心或管理部提取专柜授权绑定商业住房按揭贷款信息。
网上办理商贷还贷提取应符合在广西区内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农信社、北部湾银行、桂林银行办理了商业住房按揭贷款的情形。
(二)租房提取应符合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职工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商品房的情形。
(三)网上购房提取只限于职工以在本中心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贷款,且未以购房提取情形(贷款购房提取首付款)提取过的房产申请提取的情形。
四、温馨提示
(一)缴存职工需在中心业务系统预留有本人的手机号码方可注册登录中心网上渠道办理。
(二)缴存职工如果存在多个公积金账户的需办理账户合并手续后方可注册登录中心网上渠道办理。
(三)缴存职工在网上自助办理提取业务时需详细阅读提取条件及重要提醒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