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登录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点击右侧个人网厅,输人账号密码登录,登录后进入个人界面,点击上方的点击上方的“提取-按揭贷款还贷提取”,依次点击“我的提取-选中个人账户信息-下一步”。输入提取金额,获取短信验证码,输入业务密码,点击“下一步”。公积金会取到该公积金卡储畜账户中,在ATM机中即可完成取款。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