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1、在新开发的商品进入市场之前,确保所用商标已经取得权利。
2、加强市场监测,密切注视市场是否有类似商标。
3、申请商标注册尽量提早。
4、争夺驰名化商标,加强保护。
5、商标注册范围适度扩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二条 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商标局主管全国商标注册和管理的工作。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设立商标评审委员会,负责处理商标争议事宜。
第三十一条 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商标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同一天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