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费迟交一般短期拖欠都是没有滞纳金的。物业费滞纳金是否收取和收取标准取决于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如果合同中含有加收滞纳金的条款,则物业公司可以按照合同约定比例收取滞纳金;合同中没有约定的则不需要交纳,物业不得私自收取。所谓滞纳金也就是违约金。具体征收的数额根据各个物业公司的要求有所不同,需要参考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
那么在哪些情况下业主可以拒交物业费呢?
只有下列8种情形可拒交物业费:
1、对于物业公司要求交纳供热、中央空调等动力设备产生的能源费用不在业主交纳范围内的,可以拒绝交纳;
2、物业服务质量过差可暂时拒交,但要有有力的证据,并找寻实质解决办法;
3、物业提供合同内未约定或未经业主同意的服务时,业主有权拒交;
4、对于物业公司要求业主未收房之前就交纳物业费的行为,业主可坚决予以拒绝;
5、因房屋质量问题还未交房的,物业费是由开发商交纳;
6、物业公司没有和业主签合同的情况,业主可拒交;
7、物业公司没有物价管理部门各项审批文件原件的情况,业主可拒交;
8、物业公司擅自提高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情况,业主对擅自提高的部分可以拒交。
以上就是律师关于物业费迟交需要交滞纳金吗的回答,希望对你有用。
《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 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