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的借条复印件如果对方当事人同意的,也可以作为证据。如果对方当事人不同意,不能成为有效证据。证据是指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客观事实。
一、录音证据怎么样获取才合法有效
按法律规定,非法取得的证据是不可以作有效证据的,录音证据如果是非法取得的,也仍然不能作为有效证据使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70条规定:
一方当事人提出的下列证据,对方当事人提出异议但没有足以反驳的相反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确认其证明力:
有其他证据佐证并以合法手段取得的、无疑点的视听资料或者与视听资料核对无误的复制件;
该条款对视听资料作了明确的限制,首先就要求是“合法手段取得的”。
在司法实践中,这要看具体情况分析:
1、如果是与对方当面或电话沟通过程中,偷偷录制双方沟通的过程取得的视听证据。一般认为属于合法取得,有效。
2、如果是采取在他人居所、工作场所等安置偷录设备,或者是采取其他非法手段取得的视听证据,一般认为不属于合法取得,无效。
二、欠条丢了对方不承认
欠条丢了对方不承认的,可以搜集以下证据来证明借贷关系:
1、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人证。这里可以是知道当时借款事情的其他人来证明债权债务的关系。
2、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转账记录。转账记录可以是微信转账记录或银行转账记录等可以证明债权债务关系。
3、表明双方债权债务关系的聊天记录、录音。经过核实的电子证据也可以作为有效证据来使用,因此手机上的聊条记录、手机录音等也是可以作为证据的。
欠条不是主张借款的唯一依据,如果还有其他证据证明你们之间的借款关系也可以。
三、录音可以作为起诉的证据吗
如果录音证据是通过合法方式收集的,则具有法律效力。非法取得的证据是不可以作有效证据的,录音证据如果是非法取得的,也仍然不能作为有效证据使用。另外,由于当事人缺乏经验,录音内容不清楚、不准确,无法和其他证据相互佐证,也导致有些合法取得的录音证据,最终不能成为定案依据。所以,录音证据的收集,也是有很多注意事项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七十条,书证应当提交原件。物证应当提交原物。
提交原件或者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交复制品、照片、副本、节录本。
提交外文书证,必须附有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