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调整或职工工作发生变动,单位应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手续。转移包括同城转移和跨市转移。
(一)办理场所:达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直属部(原市本级职工跨市转移在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三大厅办理)及各下设管理部窗口。
(二)办理要件:
1.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书(职工转移申请表);
2.调动或新录聘文件(合同);
3.转移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4.异地转移的还需提供公积金异地转移联系接收函;
5.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办理流程:
1.同城转移:单位或职工提供要件材料-管理中心审核--办理同城转移手续。
2.跨市转移:职工提供要件材料-转入地向转出地管理中心出具新账户证明及异地转移联系函-转出地管理中心转账或电汇-转入地管理中心登记个人明细账。
(四)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同城转移现场办理账户转移合并手续,跨市转移不超过1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