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家庭农场申请的首要条件是要拥有农村的户籍。此外申请的条件还包括家庭农场主要的劳动力为自身的家庭,不会长期地雇佣工人,或者是长期雇佣的工人的数量不可以超过家庭工人的数量;申请人的收入应该以农业的收入为主,净比例应该在百分之八十以上;农场的经营者应当接受过相关的农业技能的培训。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释义》第十九条: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项,村民委员会必须提请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1、乡统筹的收缴方法,村提留的收缴及使用;2、本村享受误工补贴的人数及补贴标准;3、从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4、村办学校、村建道路等村公益事业的经费筹集方案;5、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及村公益事业的建设承包方案;6、村民的承包经营方案;7、宅基地的使用方案;8、村民会议认为应当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涉及村民利益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