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搜查证是刑事诉讼法的第一百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八条规定,进行搜查,必须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证。在执行逮捕、拘留的时候,遇有紧急情况,不另用搜查证也可以进行搜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八条
进行搜查,必须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证。在执行逮捕、拘留的时候,遇有紧急情况,不另用搜查证也可以进行搜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九条
在搜查的时候,应当有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属,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在场。
搜查妇女的身体,应当由女工作人员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
搜查的情况应当写成笔录,由侦查人员和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属,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如果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属在逃或者拒绝签名、盖章,应当在笔录上注明。非法搜查罪适用什么刑事法律依据搜查证是刑事诉讼法是怎么规定的一般签证申请被受理时,无论最终是否获签,签证费均不退还。签证费是为审核签证材料支付的受理费用,各国自主决定如何收取签证费用。通常,各国根据对等原则确定收费标准。《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八条,进行搜查,必须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证。在执行逮捕、拘留的时候,遇有紧急情况,不另用搜查证也可以进行搜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