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未工商登记股东不能以借款为由撤资。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未经登记的,只是不得对抗第三人,但股东实际享有股东权利,不能以借款为由撤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五条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和住所;
(二)公司经营范围;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五)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六)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七)公司法定代表人;
(八)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