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人格权不可以随意放弃。人格权关乎于个人尊严,在我国的法律制度中,没有放弃人格权的相关规定,另外,死者的肖像权,荣誉权,遗体等都受到法律的保护,意思就是死者也是有人格权的,侵犯自然人人格权的,一般是承担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九十条
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除前款规定的人格权外,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九十二条
人格权不得放弃、转让或者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九十四条
死者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遗体等受到侵害的,其配偶、子女、父母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死者没有配偶、子女且父母已经死亡的,其他近亲属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九十一条
民事主体的人格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