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居住企业退休人员去世后,其家属申领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费需要将退休人员火化证明和死亡证明(死亡通知书)邮寄至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退休职工管理科。待上述费用核销后,由工作人员按原址寄回。在丧葬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包括:为安排死亡人生前好友和亲属遗体告别仪式租用场地的费用、为死亡人整理遗容费、火化费、运尸费、尸体冷藏停放费、预定灵车、骨灰寄存、购买墓碑等支出的费用等。
一、领取丧葬费需要什么手续
领取丧葬费,需要办理三个步骤的手续,具体如下:
1、离退休人员死亡后,其法定继承人应当在3个月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丧葬补助费;
2、办理时需填报《企业离退休人员死亡丧葬补助费申领表》,交社区盖章;
3、社保员签字后,并携带离退休人员火化证原件、复印件及代领人身份证复印件,到社保局养老保险服务大厅,办理丧葬费申领手续。
对长期居住在非火化区的离退休人员,除填报《企业离退休人员死亡丧葬补助费申领表》外,还要提供死亡证明、法定继承人证明、长期居住证明。
二、注销户口后影响丧葬费领取吗
不影响。离退休人员死亡后,其法定继承人应当在3个月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丧葬补助费,办理时需填报申领表并交社区盖章,社保员签字后,并携带离退休人员火化证原件、复印件及代领人身份证复印件前往社保局养老保险服务大厅办理丧葬费申领手续。
丧葬费是指,侵害自然人的生命权致使受害人死亡的,受害人的亲属对死亡的受害人进行安葬所产生的丧葬费用的支出。一般用于逝者服装、整容、遗体存放、运送、告别仪式、火化、骨灰盒、骨灰存放等,这明显是一种财产损失,对此种损失赔偿义务人应当进行赔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