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鞍山市政法委员会,简称“鞍山市政法委”,是市及以下政法机关的最高领导机构,下设办公室、综合执法局、审查调查局、法制办公室、矛盾纠纷调解仲裁中心等部门。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市政法工作和监督各级政法机关依法行政,推进全市政法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和专业化。具体职责包括:1. 落实各项法律法规及重要决策部署;2. 组织协调政法系统各项工作,指导和督促各级政法机关依法行政;3. 加强对政法队伍建设和人才培训;4. 负责处理社会矛盾及重大案件,开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工作;5. 推进全市平安建设及法治宣传教育等。鞍山市政法委员会下设的各个部门,分别承担不同的职责。例如,综合执法局主要负责行政执法和经济执法,审查调查局则负责对涉及政法领域的重大案件进行审查和调查。法制办公室则协调、推进全市法治建设,矛盾纠纷调解仲裁中心则负责处理社会矛盾和纠纷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法工作条例》第四条 地方各级政府应当成立政法委员会,全面推进政法工作。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十三条 国家对于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惩治,不负刑事责任的,受到行政处分或者其他形式的制裁。这两条法律均明确了政法委的重要角色和监督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