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按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法院行使审判权应当遵循管辖区域原则、层级管理原则和专门管辖原则。其中,级别管辖原则是指基层人民法院在法定管辖范围内对案件进行审理,而不受上级法院审判权的限制。这意味着,基层法院可以对其管辖范围内的案件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必经过上级法院的审批或监督。在实际操作中,级别管辖主要表现为一审法院与上级法院的审判权分离。具体来说,一审法院(即基层法院)可以独立审理、判决涉及其管辖范围内的案件;二审法院(即中级法院)则可以对一审法院判决结果进行审查,但不得超过其管辖范围;最高法院作为终审机关,对上级法院和基层法院的判决结果进行复查、裁定或审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五条 基层人民法院对本辖区内的案件,独立行使审判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