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公司法是我国公司制度的基础法律,其中包含了很多公司法人的强制性规定。这些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公司名称:公司的名称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行政部门的要求,不能违背社会公共利益或诱导公众误解。2. 经营范围:公司的经营范围应当与其注册资本和实际控制人的情况相适应,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3. 注册资本:公司的注册资本应当与其经营范围和业务规模相适应,并应当全额实缴。4. 股东责任:公司股东对于公司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但不得转移债务风险,否则将承担连带责任。5. 董事会:公司必须设立董事会,在其主要业务和管理决策上发挥重要作用。这些规定是公司法对于公司法人的强制性要求,如果公司法人违反了这些规定,将会面临不同程度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十六条 公司章程应当包括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住所;
(二)经营范围;
(三)注册资本、股东认缴出资额和实缴出资额;
(四)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五)公司财务会计制度和财务报告的内容和公告方式;
(六)公司解散和清算的程序。
公司章程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