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1、先行申报人防审查,取得人防审查意见书;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
(加盖申报单位公章、设计单位公章、人防部门印章)
3、计划部门立项批文;
4、《建设用地批准书》及用地红线图或《土地使用权证》;
5、勘测院的“建设工程规划监测报告”;
6、施工图审查机构出具的审查报告书;
7、施工图审查机构盖章的建筑施工图(三套);
8、设计单位提供盖章的建筑分层面积表、功能分类面积核算表;
9、“建筑方案设计会审纪要”或“建筑方案设计审查意见书”,扩初设计批复;
10、建设单位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流程。
【法律依据】: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规定应当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一律不得开工。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应当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工程项目分解为若干限额以下的工程项目,规避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