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出资给子女购房一般是赠与。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赠与是指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一种法律行为,而父母为子女购置房屋出资的,除父母与子女另行约定外,应当认定为其对子女的赠与。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