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可以。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就应当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否则应当每月支付二倍工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应当自动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否则需要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而劳动合同的解除在一定情况下用工单位应当对劳动者进行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 第一款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十四条 第三款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 第二款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二十八条 用人单位依据本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