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1、不能2、我国规定了劳动时间,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44个小时3、用人单位不能违法上述规定,强行要求员工加办,更不能以员工不加办为由扣除工资4、如果员工和用人单位达成加班协议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高于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