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经济实力进一步增强
生态质量进一步优化
开放能级进一步提升
发展活力进一步释放
精致风貌进一步彰显
民生福祉进一步改善
努力打造全国高端制造业高地
努力打造全国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高地
努力打造区域性对外开放高地
努力打造区域性人才高地
努力打造区域性创新高地
努力打造区域性文旅康养高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