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访权,是记者有自主地通过一切合法手段采集新闻材料而不受非法干预的权利。它是一种信息采集行为,保障和规范这种行为的法源,可以一直追溯到言论自由的原则。言论自由在狭义上通常理解为意见表达的自由;从广义上说,知情权被解释为言论自由'潜在'的权利。在我国,至今'采访权'法无明文,它没有作为一项授权性的规范在法律上加以规定。但是,采访自由可以从相关法律的言论出版自由中延伸出来,包括批评自由、通讯自由等等记者的职业特性,即使其具有为了公众获得知情权,而进行信息寻求和采集的权利。记者的采访权、报道权和舆论监督权,不仅仅是新闻记者和新闻机构的权利,也是广大公众知情权和表达权的体现,是公众对国家生活、对国家工作人员监督权的延伸。
一、公开审判原则是什么
审判公开是指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和宣告判决,公开进行,允许公民到法庭旁听,允许新闻记者采访报道,也就是把庭审的全过程向公众展示,休庭评议除外。具体而言其包括:审理过程公开、审判结果公开等。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八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公开进行。但是有关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应当当庭宣布不公开审理的理由。
二、微博发表不当言论会被追查吗
公民言论自由受我国法律保护,但是有一定限制。限制如下:
1、不得利用言论自由进行反政府、危害国家和社会安定的煽动行为;
2、不得损害社会整体利益;
3、不得利用言论自由对他人的人格尊严进行侮辱诽谤;
4、不得泄露国家机密、不得披露商业秘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三条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