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西安高新区住房保障如何申请
1、挂靠在高新区人才服务中心的集体户口人员,向高新区人才服务中心提出申请,经过调查、初审,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属实者,由高新区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复审及公示。
2、户籍在高新区管委会所辖社区的居民,向所在社区提出申请,经社区调查、公示后,无异议或异议不属实者,由高新区社会管理局(高新区社区管理指导中心)初审、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属实者,由高新区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复审及公示。
3、挂靠在单位且人事档案在高新区人才服务中心托管的集体户口人员,向高新区人才服务中心提出申请;挂靠在单位且人事档案不在高新区人才服务中心托管的集体户人员,向就近社区提出申请。经过调查、初审,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属实者,由高新区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复审及公示。
4、外来务工人员及新就业职工可向居住证所在地社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