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签商铺合同的时候,要注意:要向房屋当地的房产交易中心查询所购房屋的权属情况,审核开发商有没有土地开发到房产销售的全部证照,包括有无抵押、有无受司法限制等。除此之外,还应注意:
(一)房屋的用途,看清楚是否为商用,并在合同中写明;
(二)
公用分摊面积,在合同中详细约定公摊面积和产权归属,确定公用部位的规划设计。并让开发商在合同中约定好出现商铺公摊面积过大或过小时的处理办法;
(三)物业的管理;
(四)交房条件,商业物业的房产条件对投资商的招商,还有经营者以后的经营都很重要;
(五)房产商的承诺需注意,房地产市场风险大,购房者要认真评估房产商的承诺兑现的可能性有多大。
一、房屋交易时如何防范风险?
(一)核查相关证件。购房者一般都知道买房时要看“五证”,但却忽略其内容或无法判断其真实性。购房者对证书的内容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所购商品房是否在《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允许销售的范围内,要具体到楼号。《国有土地使用证》中是否注明为“出让”,而不是“划拨”。所购房屋是否是在《国有土地使用证》中标明的土地上所建。所购房屋是否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中所载明可以开发的房屋。
(二)为防止延期交房情况的发生,购房者在购房合同中对开发商交房期限要详细约定:开发商应于某某期限将合同约定的房屋交给购房者。如届时开发商无法交房,购房者应给开发商一定的宽限期,允许开发商在该宽限期内交房。但开发商要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按购房者已交付的购房款从合同规定的交房期限到实际交房日期所发生的利息计算。
如宽限期满,开发商仍不能交房,购房者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开发商返还购房款及所有利息,并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一般按所交购房款的一定比例计算,但一般不能超过所交房款的20%。
(三)在房屋买卖中,购房者经常就实际房屋面积与合同书中规定的面积之间的误差与开发商发生纠纷。购房者签订合同时一定要将合同中涉及面积的条款搞清楚后再签订合同。关于面积误差问题,买卖双方在订立合同时应该约定实测面积与暂测面积存在一定范围(如3%)内的误差,不视为卖方违约,但双方应按实测面积和合同约定的单价重新结算,多退少补;若实测面积与暂测面积的误差超过一定范围(如3%)应视为卖方违约,卖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四)物业管理是购房者长期面临的一个问题,购房者在完成购房手续后入住前,要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管理公约,接受物业管理公司的管理,并享受管理公司提供的各项服务。因此,在签订管理公约时,购房者一定要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购房者是合同的一方,完全有权利修改管理公约的有关条款,并且有权利保留和选聘新的物业管理公司的权利。同时,购房者应保留对物业管理公司的选择权。虽然在入住前签订管理公约时购房者无法立即选择物业管理公司,但保留在一定期限(如1年)后选择新的管理公司的权利,以使损失减小到最小程度。
二、购买商铺注意哪些
购买商铺前应向房屋所在区的房产交易中心查询所购房屋的权属状况,包括是否抵押、是否受司法限制等。因为,根据《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六条的规定,担保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以就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受偿。若购买了被设定抵押权的房产,购房者的权益就得不到保障;而《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规定,受司法限制的房地产不得转让。
在签合同时,购房者应向房产商确认所购房屋用途确实是商用,并在合同中注明,防止开发商“偷梁换柱”,以住宅房冒充商用房,必要时可去房屋所在区的房地产交易中心查询房屋用途。
购房者购买商铺,相当一部分人看中的是房产商的承诺,如售后包租,每年的收益率百分之几。有一点要注意的是,如果商铺尚未竣工,根据建设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采取售后包租或者变相售后包租的方式销售未竣工商品房。所以上述承诺只能适用已竣工的商品房,而且房地产市场风险较大,购房者要慎重评估房产商的承诺得到兑现的可能性有多大。
商用房有内、外销区别。购房者在购买商铺之前,应先问清房屋具体是内销,还是外销,以免签了合同却办不出房产的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