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目前有8个。
1、深圳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2、深圳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保税区派出庭
3、罗湖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4、福田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5、盐田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6、南山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7、宝安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8、龙岗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第十条 第一款 仲裁委员会可以在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设立,也可以根据需要在其他设区的市设立,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 第二款 仲裁委员会由前款规定的市的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和商会统一组建。 第三款 设立仲裁委员会,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司法行政部门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