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施工合同可以解除:
(1)合同的协商解除
施工合同经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这是在合同成立以后、履行完毕以前,双方当事人通过协商而同意终止合同关系。当事人的这项权利是合同中意思自治的具体体现。
(2)发生不可抗力时合同的解除
因为不可抗力或者非合同当事人的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合同双方可以解除合同。
(3)当事人违约时合同的解除
合同当事人出现以下违约时,可以解除合同:
①当事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停止施工超过56天,发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②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给他人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③合同当事人一方的其他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守约方可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