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生活中需要印章的地方是非常多的,比如签订合同以及一些协议都要用到签名和印章,如果公司破产或者不再继续经营的情况下是需要把印章拿到规定部门进行销毁的,那么,印章销毁程序是什么呢?接下来由我为您介绍印章销毁程序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印章销毁程序
(一)根据《印章治安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印章停止使用后,使用单位应当在十日内将印章全部交回上级主管部门或登记管理机关封存;逾期不交的,由上级主管部门或登记管理机关予以收缴。上级主管部门或登记管理机关对交回和收缴的印章要登记造册,并于十日内送备案或批准刻制的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对交回和收缴的印章,需预存两年,无特殊情况的,预存期满后予以销毁。
(二)销毁程序
1、携带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到工商局申请注销原公章,写明原因;
2、找刻印公章的公司,携带工商局开的证明,刻印公章;
印章证明遗失补办手续如下;
(一)市内主流报纸刊登遗失作废公告,登明编号,并提交整张报纸。
(二)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三)遗失情况说明及单位介绍信。
(四)法人和承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更换印章相关资料须持更换印章书面申请(写明更换印章理由),党、团组织、国家行政机关须持上级主管部门证明;企业单位须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须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同时,印章用户将原印章交公安机关销毁,公安机关出具《印章销毁证明》,加盖公安机关特种行业管理专用章后交印章用户。
三、印章概念
印章,用作印于文件上表示鉴定或签署的文具,一般印章都会先沾上颜料再印上,不沾颜料、印上平面后会呈现凹凸的称为钢印,有些是印于蜡或火漆上、信封上的蜡印。制作材质有玉石、金属、木头、石头等。印章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代表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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