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1、登录电子税务局2、搜索并进入“印花税申报”模块3、选择申报期间4、进入《印花税纳税申报表》5、纳税人信息由系统自动代入,企业可再次复核6、主表部分由企业填列。选择“增加行”,在列表中选择应税项目,手工录入计税金额或计税件数,系统自动计税7、复核无误后,点击“申报”即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
第十三条 纳税人为单位的,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印花税;纳税人为个人的,应当向应税凭证书立地或者纳税人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印花税。不动产产权发生转移的,纳税人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印花税。
第十六条 印花税按季、按年或者按次计征。实行按季、按年计征的,纳税人应当自季度、年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申报缴纳税款;实行按次计征的,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申报缴纳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