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指定品牌是违规的;如果是业主材料,需施工方初选三家以上,经甲方、监理、施工方共同考察确定使用哪家材料,一般最少使用两家以上。就是业主只控制质量,不指定厂家品牌。法律对此是怎么规定的。因此接下来将由我为您介绍关于业主指定品牌合法吗,希望可以解决大家的相应的问题。一、业主指定品牌合法吗
招投标法中明确规定业主不能指定品牌,编制招标文件,应当使用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会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制定的标准文本,招标文件中须明确潜在投标人在投标中要提供相关资质证明,如工商营业执照、机构代码、税务登记和相关技术资质,以此证明投投标人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相关规定如下:_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第二十条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编制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应当使用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会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制定的标准文本。
如果不列举设备品牌很难表达清楚技术要求,只要指定三家及以上的品牌且不指定唯一的品牌,便不违反招投标法律规定。这种认识其实是错误的。实际上,无论指定多少种品牌,均属于“指定品牌”的限制竞争行为,是违反招标投标法律的行为.
三、如何面对业主不合理要求?
面对“业主”的不合理要求,投标人保障自身的权利方法:
(一)提出异议。根据招标投标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有权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因此,招标公告指定品牌,投标人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由于招标代理公司是招标人的代理人,投标人也可以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二)提出投诉。根据招标投标法第六十五条,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综上所述,根据法律的相关的规定,指定品牌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只要指定三家及以上的品牌且不指定唯一的品牌,便不违反招投标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