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施工总承包管理模式下,业主可指定分包单位但必须经总包管理方认可,施工总包管理不认可建设单位执意发包,施工总承包可不予承担该分包单位管理责任,总包管理模式下分包方可与建设单位签合同,也可与经授权的总包管理单位签合同,施工总承包模式下分包单位由总包单位选择但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建设单位不得干涉施工总承包单位选择分包商。
【法律依据】: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十三条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招标人应当发布招标公告,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依法必须进行施工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应当在国家指定的报刊和信息网络上发布。
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招标人应当向三家以上具备承担施工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