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签订供用电合同,是一种法律行为。其法律效力体现如下:供用电合同正式签订后,供电方和用电方都要受合同的约束,双 方必须按合同的规定,全面履行自己承担的义务,同时,也有权 利要求对方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供用电合同对供用电双方具有 同等的法律效力。供用电合同正式签订后,如需要变更和解除合同时,应该同对方 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任何私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的行为,都属于 违约行为,要承担违约责任供用电合同正式签订后,如果当事人不履行合同或不能全部履行合同。内容,必须按合同的约定和法律法规的规定支付违约金和赔偿金。供用电合同正式签订后,供用电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 护,如果有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侵害了另一方当事人的利益, 另一方当事人有权请求仲裁机关或人民法院处理,以保护自己的 合法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第四十四条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电费中加收其他费用;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按照规定执行。
地方集资办电在电费中加收费用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制定办法。
禁止供电企业在收取电费时,代收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