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社保卡余额会有一定时间的延迟,属于正常现象,可以过一段时间再次查询
1、医保个人账户(个人缴纳的医保费用)的钱是返回打在社保卡里面的,是每个月缴费后入账,可以供你去药房买药或者去医院看门诊、检查费等使用。如果你产生住院费用,可以用社保卡另外报销住院费用(以医院等级为标准,确定起付标准,超过起付标准的部分按照一定的比例报销),这个费用用的是医保社会统筹资金(即单位给个人缴纳的医保部分)。不管是使用个人账户还是报销住院统筹都需要使用社保卡,但是报销的住院费用统筹部分是不划拨个人账户的钱的。
2、如果里面的金额不够,你就用现金补齐不够的部分,其他的就划拨社保卡上的钱就可以了。钱用完了,次月缴费后又有了哈,如果你不用,钱时自动累计的。
3、你社保卡里面的钱,你能够使用的就只有医保个人账户的钱,其他的险种,享受相关理赔和报销费用时,是另外直接与社保局结算的,报销或理赔的费用会让你提供银行卡号,打在你的账户上,不使用社保卡本身,只是想当于你一个参保的凭证出示就可以了。
个人账户用完后,每一结算年度(每年4月至次年3月)内,在职职工(含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协保”人员,下同)个人自负600元、退休人员个人自负400元后,在规定限额内(退休人员3000元、在职职工2500元)由地方补充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比例结付,其中:在市区B级及以上定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门诊部(所)、单位卫生所发生的门诊费用,按在职职工80%、退休人员90%的标准结付;在市区其他B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门诊费用,按在职职工60%、退休人员70%的标准结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社会保险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国家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险资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社会保险事业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
国家通过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社会保险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