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级别管辖的确定如下:
1、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本辖内第一审重大刑事案件;
3、全省性的重大刑事案件,由高级人民法院管辖;
4、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国性的重大刑事案件。
刑事案件审判管辖的规定如下:
1、级别管理:
(1)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
(2)中级法院一审管辖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
(3)最高人民法院一审管辖全国性的重大刑事案件;
2、地域管辖:
(1)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