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当被继承人在生前或死后指定继承人时,继承人可以直接继承被继承人留下的财产。但是,如果指定的继承人不再生存或者拒绝继承,则应采用“代位继承”的方式,即由该继承人的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的财产。代位继承是根据“被继承人——继承人——继承人的继承人”之间的血缘关系来确定的。然而,如果继承权被转让给其他人,如转让给继承人的家人或朋友,他们无权进行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财产应该按照遗嘱或法定继承顺序分配给合法继承人,而非代位继承人。因此,在办理遗产过户手续时,必须认真查验继承人的身份信息和权利,以确保合法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